湖南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枉法判重刑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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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近日得知,桃源县法轮功学员刘冬仙、方杏枝、刘丽辉、曾明清因信仰真、善、忍,被劫持入桃源县湖南省(长沙)女子监狱,他们分别被非法判刑九年、九年、七年和五年。刘丽辉和曾明清同时被高额勒索“罚金”。

这四位法轮功学员在中共十九年的迫害中,屡遭关押、冤狱酷刑,至今刘冬仙被冤判三次,合计十六年,方杏枝也被冤判三次,合计十九年。

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,刘冬仙、方杏枝、刘丽辉、曾明清都遵照法轮大法的真、善、忍原则,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、一个更好的人,无私给被中共蒙骗的百姓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,先后被非法抓捕。

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,他们被非法庭审,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,桃源县法院对他们非法判刑,刘冬仙、方杏枝各冤判九年,二人不服,当即向法院提起上诉。刘丽辉冤判七年,并处三万元罚金,曾明清被冤判五年,并处二万五千元罚金。

刘冬仙、曾明清在“取保”期,遭到来自国保大队文承华、符正权、县法院熊军及社区负责人的恐吓,威逼,要求他们写所谓的“悔过”、“保证”,如果不从,就判刑、罚款。刘冬仙和曾明清坚决抵制,二零一八年七月初,市中院下通知维持原非法判刑。

现在,法轮功学员刘冬仙、方杏枝、刘丽辉、曾明清被送往长沙女子监狱迫害。

刘丽辉上有九十多岁的老父亲,下有十四、五岁的女儿,急需她照顾。方杏枝家也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,眼泪汪汪的盼她回家。

刘冬仙已遭冤狱七年 现又九年

刘冬仙,女,今年六十六岁,家住湖南省桃源县红十字会医院,曾是红十字会医院的医生。

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,桃源县六一零头目周桂成、郑云清、国安头目文承广、胡光华等闯入家中,把刘冬仙绑架到桃源县看守所,刘冬仙绝食抗议,恶警对她残酷折磨,暴力灌食,直至她吐血。

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,刘冬仙在看守所中第二次绝食反迫害,超过一百多天,每天被恶警暴力灌食,被折磨的脱相,人由原来的一百三十斤下降到六、七十斤,出现生命危险,恶警还不放人。

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,在桃源县非法开庭,由常德市检察院初审,当时的主审法官是熊先明,审判长是魏云良,审判员是聂敏,代理审判员是龙志军,判决结果:冤狱三年。

刘冬仙被非法关押到湖南省女子监狱。在湖南省女子监狱,当时已经五十五岁的刘冬仙医生被狱警扒光衣服,放在厕所边罚站,冻了一个冬天。更卑鄙的是狱警将刘冬仙衣服扒光后照相,然后到外面张扬,说她疯了。

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五点多钟,法轮功学员刘冬仙在湖南常德桃源县步行街讲真相时,再被非法抓捕。二零一一年八月得知,刘冬仙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。

方杏枝已被冤狱十年 现又九年

方杏枝,女,现年六十四岁,桃源县人,曾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。二零零八年七月方杏枝被绑架,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又被非法判刑七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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